Saturday, October 31, 2020

挑灯夜读:双向治愈言情小说(剧透)

今天介绍两本让我哭成狗的甜文。

关于我有多沉迷网络小说这事,我就不赘述了。不熟悉的朋友可参考我之前写过的两篇文:挑灯夜读:都市诙谐言情小说五月份·随便写

我近小半年几乎只看耽美文,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言情小说了,因为实在是没找到好看的故事。

说到这我就不得不吐槽一下,好好的“霸道总裁爱上我”剧情不香吗?以前的霸总都配职场小菜鸟;虽说让人酸掉牙的爱情不切实际,但好歹也有一点新鲜人在职场冲冲冲的剧情辅助,写得好的话也是挺励志的。不知啥时开始,竟流行起前期虐女主,后期虐男主的“追妻火葬场”剧情。所以说,现在的婚姻不浴火重生一下都不是真爱了是吗?

这就算了,更恐怖的潮流剧情是“我怀了霸总的崽然后跑了”。作者总是有101种方式让女主怀上男主的孩子而男主不知情:一夜情、合约婚姻、下迷药、分手后才发现怀上了······手段之清奇无时无刻都在刷新我的认知。接下来的剧情不外乎是女主默默生养孩子三五年,再重遇男主,之后像糯米一样可爱的孩子成为神助攻,帮助爸爸妈妈解开误会然后一家团圆。老实说,我一没结婚二没孩子,还真不知道其中厉害,可是我真心想问问:你俩在两个人没孩子的时候都能整出一堆误会,话没说开人就跑了,难道有了一个嗷嗷待哺的第三者后,情况就会变好吗?沟通这两个字莫不是子字旁的吧?

好了,我已离题,我要冷静。

其实我接下来要讲的两本书,也没有什么独创一格的剧情。说白了,就是两本“白富美爱上穷小子”的故事。奈何两位作者文笔实在太好,气氛渲染得恰恰好,人物也刻画得非常鲜明,我就陷下去了。

第一本要给大家介绍的书是君约的《繁简》。事先声明,这本书是我今年五月看的,剧情介绍如果和小说内容有偏差,绝对就是我记忆出了问题,和作者文笔无关。

白富美倪简是个聋子,也是一位畅销漫画家。陆繁是个消防员,合同工;工作危险还赚不了几个钱。两位已失联的青梅竹马因倪简回国而重遇。倪简个性乖张,也挺作的;陆繁是个老实人。陆繁默默包容倪简的各种小动作和小情绪。说实话,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恋爱过程我看着有点儿烦,就不细说了。两人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了证,结婚了,所以这也算是个先婚后爱的故事。两人的原生家庭都有不美好之处,他俩结婚后摸索着过日子,了解和接受彼此,颇有抱团取暖的意思。最后,两人确定心意,倪简还在消防局大院的对面买了房。她用自己的方式,无声地对陆繁说:“你去爱世界,我来爱你。”

我还记得当时我是坐在床头看完这本小说的。看到后半部,基本上我的眼泪就不曾断过;明明主角的恋情渐入佳境,我却哭得像是死了人一样。看完后,我还哽咽了老半天,一面哭一面在心里抱怨:陆繁怎么到最后还是穷啊?!我为陆繁心疼得不行;那股憋屈,比我自己丢了钱还冤。

文中倪简的妈妈曾要求陆繁换工作,但是陆繁不想,因为他真的很喜欢消防员这份有意义的工作。我相信其实这世上有很多像倪简一样的男女,完全支持自己爱人的理想,也愿意尽自己所能让爱人在追梦的同时没有后顾之忧。无奈人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;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连基本的温饱都做不到,还有什么体面谈理想。想要无条件支持一个人,考虑的远远不止这个人值不值得你为他这么做,更重要的是:你本身有没有条件去支持这个人?

看了《繁简》,我想到了身边很多热心教育 - 宁愿抠着那丁点工资生活 - 也不愿换工作的临教。他们都在茫茫地等待一个能转正的机会。

看了《繁简》,我想到了我的父母。我曾问过我的父亲,为什么要投身建筑业?我依稀记得他说,他希望能回馈那座生他养他的城市,也希望能到处走走,在各个城市的天际线留下自己存在的痕迹。和我父亲浪漫因子遥岸相望的,是我母亲的隐忍和务实。在无数个中午、晚上,我看着她记流水账。那收支不相等、记录不归类的小本子,见证了她对父亲事业的支持。现在他俩从轰轰烈烈回归平寂,一切仿佛可有可无。我偶尔会想:如果我把我父母的前半辈子编成故事,其实也是妥妥的一本言情小说。毕竟,灵感源自于生活。

第二本要给大家介绍的书是春风榴火的《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》。内容可从书名一窥之。看书的时候觉得欲罢不能,看完后再回头想想,其实此书也是集各种狗血之精华:女主家里破产、重生回到过去、穷小子爱上白富美、上一辈的恩怨导致小辈之间哥儿们反目成仇,情人相爱难、穷小子白手起家,最后一波还有一个失忆梗。

这本书的内容有点长,不好解释,我直接把作者写的文案抄过来给大家瞧瞧:

20岁以前,陆嫣是个被老爸放在手掌心里疼爱的娇气富二代,直到她爸陆臻被对手算计,一夜破产。
算计陆臻的男人,名叫沈括。
江城无人不知的冷血新贵。
这个狠绝冷戾的男人,不仅干掉了陆臻的公司,还把他的女儿陆嫣抢回了自己的豪宅。
……
一次意外,陆嫣重生,竟然回到了老爸的年少时期。
她眼睁睁看着她稳重的总裁父亲,跟一帮不羁少年们浑在一起,笑得张扬恣肆。
而他攥着沈括的衣领,轻拍他的脸——
“来,叫声爸爸听。”
……
谁都知道,七中有两个惹不起的男人。
陆臻,豪门贵子,嚣张跋扈,好勇斗狠,坏到了骨头里。
沈括,一穷二白,沉默、隐忍,拳头硬,骨头更硬。
两人是水火不容的死对头。
最近同学们发现,校草陆臻最近身边跟了个丫头,容貌和他九分像。小丫头撒娇卖萌一把好手,问他要起钱来,更是毫不手软——
“爸,裙子不够穿了。”
“爸,唇膏出新品了。”
“爸,那个手链我好喜欢哟。”
……

陆臻气急败坏把钱甩给她:“最后一次,别再跟着我了!”
后来,小丫头就真的不再跟着他了,他还挺不习惯,直到看见死对头沈括将陆嫣按在墙边,冷声问:“喜不喜欢老子?”
小丫头吓得快哭了:“喜、喜欢。”
陆臻肺都要气炸了——
“搞我女儿,你照样要喊我爸爸!”
沈括:“爸爸。”
陆臻:……

这文案有一丢丢沙雕,但其实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弥补遗憾和相互救赎。陆嫣回到过去,搞清楚爸爸陆臻和沈括之间的矛盾,也通过一己之力帮助他们化解恩怨。在第一世,陆嫣的母亲生下她后就自杀了。她回到过去之后(这算是第二世)和妈妈成了好朋友,以另一种方式填补了缺失的母爱。当然,她最后也成功改写历史,让妈妈没走上自杀之路。至于沈括,第一世他只是个莫得感情的复仇者;第二世他在年少时认识了陆嫣之后,陆嫣就是他生命中的一束光,驱散了他的冷漠。他奋斗的目标,也从“为父亲复仇”变成了“成为陆嫣的强大依靠”。

当然,看这本书的时候千万别用逻辑思维去考虑重生和改写历史的合理性。就把第一世和第二世当成两个平行宇宙好了。

有趣的是,严格上来说,沈括和陆嫣经历了三世才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。第一世,沈括把陆嫣关在自己的豪宅,却对她以礼相待;陆嫣对他也只有对长辈的恐惧。世人知道沈括心中有位白月光,却无人知晓是谁。第二世,沈括和陆嫣是同辈(年龄仅差两岁),他俩相爱之后,陆嫣才惊觉沈括的白月光可能一直以来都是自己。作者在此处留了一个悬念,没解释清楚。后来陆嫣的妈妈怀孕后,成人陆嫣就从世上消失了。沈括默默守护陆嫣从婴儿长成大人,陆嫣却没了和父母及沈括一起共患难的记忆。所以这可算是陆嫣的第三世。但是,相爱的本能还是让陆嫣找上了沈括,俩人发展起差距二十多岁的“叔侄恋”。最后的最后,陆嫣遭遇意外,却因祸得福重拾了第二世记忆,俩人才总算真正地在一起了。哇,好大一泼狗血!

这本书究竟是哪个部分感动了我,让我哭了双核桃眼呢?(题外话:看完这本小说的第二天,我顶了一双大熊猫的眼睛去上班。有位学生看了,很疼惜地说:“老师,你看起来好累呀。考卷你慢慢改。” 我一边被愧疚感淹没,一边又在心底冷笑说:“孩子你别傻,你的卷子好好地在我桌上我还没碰呢。”)

我觉得可能是“以同辈身份参与父辈的成长”这个部分吧。我的生活一帆风顺,至今没啥真正的遗憾(感谢主)。可是我的父母呢?如果我真能回到过去,我能为年少的他们做些什么?如果我是他们同辈的话,会不会我看事情的角度就会不一样?一些我现在觉得不完美的地方,其实冥冥中它们历经了我父母携手成长的日子后,也是一种完美。

另外一个戳中我泪点的故事情节,就是沈括年少和陆嫣定情时,说过:“或许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······因为现在的沈括不是最好的沈括。但未来的沈括,绝不会让你失望。”千山万水之后,最终由外表只有22岁的陆嫣向45岁的沈括求婚。求婚时她重提了这句话。作者在这里特别扩写了陆嫣的心理感受:她望着他,望着未来已来的沈括。他早已经熬过了迷茫与困顿交织的少年时期,但仍然没有失去努力、真挚与热忱。他还是她记忆里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。

20年之后,我看着我选的伴侣,我选的工作,我做过的人生选择,我能有这等感想吗?我有所后悔吗?如果我真的后悔了,我能和自己和解吗?故事圆满结局,主角得偿所愿,现实却不都尽人意。

很早之前,我就在别的文章中提过(忘了是哪篇):小时候看小说是长经历,大了看小说是看自己。那些说不出口的喜怒哀乐,可能会随着时间被遗忘。但它们也可以变成文章中的一块方块字,或是对虚构人物的一种怜悯。通过这种写字人和读者的关系,我们培养共情能力。夜阑静,问有谁共鸣。